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建立了工作机构,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了政府统一平台的建设。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我局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所属单位及机关各科室召开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建设事业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信息的相关资料在信息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布。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经办人提出,单位或业务科室初定,经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初审,统一上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开。建立并坚持领导办公审理制度,提升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及培训。我局利用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加深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公开平台建设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以门户网站、电视报刊、文件送达、政务公开栏、信息简报等渠道公开。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2条、政策法规类8条、规划计划类 4条、业务工作类14条、统计数据类2条、其他信息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确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保密审查,明确了责任,细化了职责,并配备了既懂业务又懂保密的专门人员负责。确定了定密责任人,严格按程序做好秘密事项的拟定、审核、报批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严格考核,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0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信息公开知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
(二)改进措施。一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形势发展,努力增加公开渠道,做到形式灵活,方便群众。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政府信息知识的学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和《办法》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