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营丘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昌乐县营丘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营丘镇人民政府宣传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年报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营丘镇人民政府宣传办公室联系。(地址:昌乐县营丘镇, 邮编:262415,电话:0536-6921106, Email:clyqxc@163.com)
一、概述
营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完善公开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在推动政府自身建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融洽干群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营丘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党政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营丘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营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宣传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推进营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部门予以密切配合。同时,明确责任分工,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网和营丘镇信息平台建设等各项具体工作,有效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2013年度营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宣传办公室负责落实,宣传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兼职)具体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网上公开工作。
(二)完善指南、编制目录。在镇党委的指导下,由宣传办牵头,及时研究制定《营丘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营丘镇信息公开分类规范》,明确编制工作的指导原则、内容范围、组织保障、工作责任、工作要求以及任务分工。组织机关各部门对涉及营丘镇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都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完成后,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对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适时更新,认真组织信息清理,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有力地促进营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三)创新方法,深入公开。
1、设立信息查阅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营丘镇政府办公楼西侧设立信息公开栏,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为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
2、丰富载体,推进专题公开。镇政府在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利用报刊、电视传媒、电子阅览屏等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营丘镇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政府权力运行机制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四)规范运行,公开为民。扎实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责任追究、年度报告等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对工作予以规范。坚持处理网络事项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对群众比较关心的政策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大力宣传,为群众提供便利的信息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3年度营丘镇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总数74条,其中机构信息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0.8%;法规公文21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8.4%;政府决策12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6.2%;工作信息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0.8%;行政执法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5.4%;承诺事项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4.1%;其他信息1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4.3%。
重点公开机构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法规公文以及信息补充公开中“办事指南”项,其中:“机构信息”及时根据领导变动调整营丘镇负责人情况;“政府决策”及时发布的营丘镇发展规划,明确营丘镇发展方向;“工作信息”重点涉及营丘镇年度总结及报告;“法规公文”主要反映营丘镇自身生成文件,按照《营丘镇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进行审查后发布;“办事指南”直接反映营丘镇企业办理各项手续流程及所需联系的相关部门。
(二)公开形式
1、信息查阅点公开
在营丘镇政府办公楼西侧设立营丘镇政府信息公开栏并设置电子展板及时发布营丘镇公开的所有信息。
2、新闻媒体
通过发布新闻稿、编印有关信息公开资料等公开营丘镇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年度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占50%;电子邮件申请2件,占5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环评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及时答复当事人。
在4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2件,占50%;“同意部分公开”的为1件,占25%;“不予公开”的为1件,占总数的25%。“不予公开”原因为:重复申请。
本年度营丘镇受理的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当场予以答复,1件书面答复,书面答复时间未超过3个工作日(以申请当日起计算),申请人均满意。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营丘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以及电话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本年度营丘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为营丘镇宣传办公室,从事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名。
(二)经费情况
1、本年度营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均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支出。
2、本年度营丘镇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未产生相关的费用支出。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营丘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营丘镇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有待在下步工作中增强;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没有完全、及时公开;三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涉及多方面的沟通协调不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仍存在公开难的问题;五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2013年营丘镇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进一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制定宣传计划,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及时更新和不断丰富内容,使公众更好的了解有关政府信息。三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件 |
153 |
|
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件 |
0 |
|
其中:1.在办 |
件 |
0 |
|
2.办结 |
件 |
0 |
|
其中:1.同意提供 |
件 |
0 |
|
2.拒绝提供 |
件 |
0 |
|
其中:1.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
2.信息涉密 |
件 |
0 |
|
3.信息描述不清 |
件 |
0 |
|
4.超出合理需要 |
件 |
0 |
|
5.第三方不同意 |
件 |
0 |
|
6.其他 |
件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数 |
件 |
12 |
|
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受理查询数 |
件 |
487 |
|
政府信息咨询数 |
件 |
317 |
|
其中:1.公开电话 |
件 |
24 |
|
2.服务窗口 |
件 |
291 |
|
3.网络信箱(论坛) |
件 |
2 |
|
4.其他 |
件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2014年3月30日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