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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丘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3-30

营丘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营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公布营丘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内容涵盖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营丘镇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市、县政府信息技术室的指导下,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1名专门人员,2名协助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优化机制。制订完善了《营丘镇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营丘镇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全面公开。抓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热点工作、中心工作的公开。 

   (三)拓宽渠道,监督评议。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整合网站资源,建设管理好政府门户网站,抓好网上咨询和办事服务。积极主动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政府信息。为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和实践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公开内容

我镇积极主动公开概况信息、法规计划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件等应公开的信息,各职能办公室的办事程序、服务事项的依据、要求、时限、结果,办事人员的责任及监督投诉途径以及工作动态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营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度营丘镇累计主动公开信息总数84条,其中机构信息1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1.9%;法规公文2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7.3%;政府决策14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6.6%;工作信息1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11.9%;行政执法6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7.1%;承诺事项3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3.5%;其他信息18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21.4%。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类、政策文件类、规划计划类、工作信息类等。

(四)公开方式 

1、通过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开

2、通过公开栏进行公开

3、下发文件或宣传纸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群众提出其他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2014年度我镇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不存在按照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镇未发生针对有关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使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我镇决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拓宽公开渠道。加快政府网站建立健全工作,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加快便民服务大厅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政府公报、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紧紧围绕营丘镇党政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搞好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了解党政工作新思路、进展情况、经验和问题,特别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更好地为党政工作服务。同时尽可能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完善更新内容。

    3、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密切协作的工作体系,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完善营丘镇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扩大该网站的影响,促进党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营丘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