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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19-42940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30日
标  题: 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刘衍斌解读《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落实全民基本医保计划集中行动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刘衍斌解读《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落实全民基本医保计划集中行动的通知》

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刘衍斌解读《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落实全民基本医保计划集中行动的通知》


 

5月18,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落全民基本医保计划集中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公众对《通知》的理解和适应,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全县医疗保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发挥医疗保险大数法则、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组织开展这次全民基本医保计划集中行动。

二、编制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落实全民基本医保计划集中行动的通知》(潍政办字〔2019〕57号),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落实全民基本医保计划集中行动的通知》(乐政办字〔2019〕11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任务目标、政策措施。任务目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一次基本医保政策大宣传、全民依法参保大动员,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起抓,确保全县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7%以上。政策措施包括:摸清未参保人员的底数。组织镇(街、区)、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各类未参保人员情况,分类造册,精准施策抓好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电子屏、手机APP、短信平台等途径,采取印发宣传材料、组织政策宣讲、开通政策咨询热线等形式,把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义讲透彻,把政府鼓励支持资助全民医保的政策讲清楚,把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依法参保、城乡居民应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保的规定要求讲到位,把参保人员能够享受的待遇、服务和好处讲明白,把不参保对家庭、社会可能带来的负担讲出来。为参保群众提供便利服务。通过开通官网、网银、微信、支付宝等多种缴费途径,实现“不出门缴费”;注意开展多方合作,通过在银行设立代缴服务点,实现“家门口缴费”;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干部入户帮助代缴,实现“零操作缴费”。坚持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医保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履行政策宣传和组织指导职责,主动做好参保各个环节的协调工作;人社、税务部门负责参保缴费和信息录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基金专户管理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经费支持等工作;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参与摸底、宣传引导参保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数据;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单位)负责资助参保人员身份认定和组织参保工作,申请贫困、特困、低保、重度残疾等人员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教育和体育部门会同各镇(街、区)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参保登记、保费划转工作。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落实全民基本医保计划集中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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