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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1-97394 | 分 类: | 进展成效与举措 |
发布机构: | 县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23日 |
标 题: | 昌乐县医保局2021年四季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进展成效与举措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医保局2021年四季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进展成效与举措 |
昌乐县医保局2021年四季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进展成效与举措
序号 |
工作任务 |
进展成效 |
下步举措 |
1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 |
已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将2021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由每人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县级财政配套已全部到位。 |
已完成 |
2 |
提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 |
印发《关于做好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将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整体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取消基金起付线,报销比例由不低于50%提高到60%。 |
已完成 |
3 |
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性病病种纳入慢性病医保支付范围 |
除按照省、市医保局统一部署,将规定的6种花费较大的结核病纳入医保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外,另外新增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腹膜炎、淋巴结核、泌尿系结核等4个病种。 |
已完成 |
4 |
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消费业务的两定机构全部纳入省医疗保障个人账户异地支付系统,实现异地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省内“一卡通行”服务 |
截至7月28日,我县已有340家医药机构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刷卡的联网,实现异地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省内“一卡通行”全覆盖。省内参保职工在这些医院、药店购药时,可以直接刷医保卡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就医购药的费用。 |
已完成 |
5 |
不断优化完善潍坊市医保信息系统,实现5项医保经办服务“跨省通办” |
已按照市局确定的统一标准认真组织通办事项实施,目前已通过医保服务点帮办代办、“昌乐医保”微信公众号网上办掌上办等途径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以上5项高频医保经办服务“跨省通办”。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