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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04105 分  类: 政策措施
发布机构: 县医保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标  题: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政策问答 文  号:
内容概述: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政策问答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政策问答


 一、我县医疗救助对象有哪些?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孤困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返贫致贫人口)

二、医疗救助对象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1、资助参保;

2、大病保险倾斜;

3、医疗救助;

4、医疗救助再救助。

三、资助参保的标准是什么?

1、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

2、对低保对象按低档缴费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3、对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按低档缴费标准的 50%给予定额资助。

四、大病保险倾斜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分别比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取消上述人员大病保险特药起付线。

五、医疗救助和再救助的救助比例和限额分别是多少?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部分按7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对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5000元部分按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2万元。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3000元部分按5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5万元。对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再救助限额2万元

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标准是什么?

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通过申请方式实行医疗救助。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9000元以上的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5万元。个人负担费用可追溯至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一次身份认定享受一个医疗年度救助待遇和救助限额,一个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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