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首 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新媒体
走进昌乐
当前位置:
首页
>
镇街部门
>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
环境管理
昌乐县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要素指标情况
发布时间: 2026-07-02
来源:
截至2026年7月2日,全县可用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要素指标COD8484.7吨、氨氮711.7吨、颗粒物21.3吨、二氧化硫30吨、氮氧化物0.35吨、挥发性有机物597.4吨。
扫一扫手机打开
【
返回顶部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