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改建项目环评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6日我分局对昌乐县人民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4日(7个工作日)。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36-6272210
电子信箱:clhbkjk@wf.shandong.cn
通讯地址:昌乐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
邮编:262400
三、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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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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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昌乐县人民医院 |
核医学工作场所改建项目 |
2025.4.16 |
乐环辐表审〔2025〕1号 |
附件:昌乐县人民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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