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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教育局关于对民办学校进行年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1     来源: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民办学校:

为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全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潍政发〔2013〕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年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昌乐县教育局管理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高中段民办学校(只进行年检初审)、博闻学校(以下统称民办学校)。

二、内容

1.依法办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上级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文件情况;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等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异地擅自办学或设立分支机构、超出业务范围办学等情况;全日制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是否规范运行学校章程。坚决纠正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外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2.教育教学管理。各民办学校落实教育教学基本设置条件情况;设备、设施、图书资料配置情况;培训教材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依据培训计划、规定学时开展培训活动的情况;学生、家长对教学管理和培训质量的满意程度。严禁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活动。

3.财务管理。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财务帐目齐全,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示情况;收退费情况;2017年财务审计情况。

4.教师队伍管理。各民办学校专、兼职教师人数、学历结构、任课教师“持证上岗”情况。校长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或任职条件。是否与聘任的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障待遇。

5.招生宣传备案。严肃查处培训机构偏离正确办学方向进行提分、升学等学科培训效果的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培训机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按要求进行备案,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应与备案一致,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各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广告和宣传简章是否依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6.安全管理。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足配齐安保人员及设施,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的演练,是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有无安全隐患。

7.党建工作。按规定设立党的基层组织,有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场所;建立完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党员教育管理,自觉服从上级党建业务管理。党员日常管理规范,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社会认可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三、年检材料

1.2017年度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一份;

3.年度刊播、散发的招生广告(简章);

4.办学场所使用证明、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房屋安全证明;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6.办学有关协议、证明;

7.教师备案、聘任手续,学生建册立档;

8.培训机构“统一标识”等;

9.高中段民办学校和博闻学校年检材料依据《关于对全市民办普通高中民办职业中专进行年检的通知》准备。

四、年检安排

1)自评阶段(4月11日—4月16日)。

各民办学校认真进行自查自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填写《昌乐县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细则》(见附件1)自评部分、《昌乐县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登记表》(见附件2)、《昌乐县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办学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昌乐县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4)《昌乐县教育培训机构现任教职工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以上5份表格一式三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交教管办,一份交教育局);

全日制民办学校填写《昌乐县全日制民办学校年检细则》(见附件6)自评部分、《昌乐县全日制民办学校登记表》(见附件7),以上2份表格一式二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交教育局);

以上表格与各单位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房屋安全证明和《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一同上报。

各教管办负责辖区内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材料汇总于4月25日下午14:00前报县教育局民办教育科。

全日制民办学校年检时间由各学校进行自主申报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确定,申报材料和年检材料以学校为单位于4月25日下午14:00前汇总上报。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年检,按规定取消办学资格。

2)初评阶段(4月17日—4月24日各镇(街、区)教管办结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初评,初评得分公示后汇总上报县教育局民办教育科。

3)复评阶段(4月25日—5月11日)。分现场展示和实地查看两个阶段。同一个镇(街区)的培训学校参与复评,宝都街道的培训学校按分组参加。被评单位必须将“年检材料”准备齐全备查,否则,相关项目不得分。

①现场展示。各培训学校制作PPT,展示交流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时间不超过6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实地查看。县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年检工作小组,对全县民办学校进行实地查看,验证实际情况。

③复评分值。培训学校得分满分100分,由现场展示40分(各培训学校占40分、教育局复评小组占60分)、实地查看60分(各培训学校占40分、教育局复评小组占60分),两部分组成。

4)审验。汇总自评和复评情况,报教育局党委会审批。年检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年检评估合格的学校准许其继续办学。对年检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办学资格。对年检基本合格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准许继续办学;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办学资格。

五、年检管理

年检结束后,对年检结果,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办学,依法取缔非法办学,为我县社会力量办学创造良好的环境秩序。

联系人:张庆民    联系电话:6239059

 

 

 

六、具体年检时间安排

时间

上   午

下  午

5月3日

昌乐县津桥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希望少儿美术培训学校相府校区

昌乐县首信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世纪英才培训学校

昌乐县蓓蕾艺术培训学校

 

 

昌乐县支点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超凡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希望之声艺术培训学校

昌乐县育才书苑培训学校

昌乐星韵艺术培训学校

创意无限教育培训学校

 

5月4日

昌乐县巨人教育培训学校红河校区

昌乐阶梯英语培训学校

昌乐县安特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一鸣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源动力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博凯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盛文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大德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励志艺术培训学校

昌乐县圆梦艺术培训学校

昌乐文峰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万家学堂教育培训学校

5月7日

昌乐县舍予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中智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金启点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畅想艺术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启蒙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艺诺艺术培训学校

昌乐县易百分个性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起帆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领航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心乐成符培训学校

5月8日

昌乐县学成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新理念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前程教育培训学校马宋校区

昌乐县慧学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腾跃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现代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莲花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前程教育培训学校崔家庄校区

昌乐县前程教育培训学校

5月9日

 

昌乐县金榜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巨人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启维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蓝海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翰林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登科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新希望培训学校

昌乐县古风艺术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卓越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海顿音乐培训学校

昌乐县泓源教育培训学校

5月10日

昌乐思源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迪薇贝尔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希望少儿美术培训学校

昌乐县翰博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新理想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金帆艺术培训学校

昌乐能动英语培训学校

昌乐县大树成材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宏峰悦写少儿书画培训学校

昌乐县启航教育培训学校

昌乐县育星足球学校

5月11日

昌乐县嘉苑音乐学校

昌乐县百家争鸣艺术培训学校

昌乐县美文艺术培训学校

昌乐县清荷音乐培训学校

昌乐县阳光艺术培训学校

昌乐县小白鹭艺术学校

 

昌乐晓雯音乐培训学校

昌乐县陈平美术培训学校

昌乐县钱塘府音乐培训学校

昌乐县鸣硕教育培训学校

 

附件:

1.昌乐县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细则

2. 昌乐县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登记表

3. 昌乐县教育培训机构依法办学基本情况统计表

4.昌乐县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基本情况统计表

5.昌乐县教育培训机构现任教职工基本情况统计表

6.昌乐县全日制民办学校年检细则

7.昌乐县全日制民办学校登记表

 

昌乐县教育局  

2018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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