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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 2023-05-16     来源:

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基础教育科(挂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牌子)主要职责:

基础教育科(挂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牌子)。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拟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学校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行为。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确认工作。推进幼儿园分类与等级管理及登记注册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和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幼儿园保育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招生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监督实施。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和科研工作。指导全县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及全县学校军训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拟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各级各类学校、新闻媒体以及公共服务行业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助做好教育和体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

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统筹协调监管全县职业体育。指导县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县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县优秀运动队参加市内外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指导协调县内承办的国际和全国性竞技体育赛事。组织协调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负责运动枪支的监管工作。指导、组织体育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县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体卫艺科科电话:0536-6222076 
基础教育科电话:0536-623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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