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的规定要求,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12月19日—12月28日组成教育督导评估团,对各镇(街、区)和县直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欢迎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各镇(街、区)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迎评行为和督导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272676 ,电子邮箱:cljyddwj@163.com。
特此公告。
昌乐县教育局
昌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