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校外培训的提示
为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守法诚信经营,特此提醒广大家长:
(一)要查看经营资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要了解教师资格。培训教师是否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要保存合同发票。家长要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保存好包括合同文本、正规税务发票,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
(四)不要参加超出规定时段的培训。学生确有意愿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的,不要报名参加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的课程,以免遭遇无法消课的纠纷。
(五)不要到“无证无照”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六)不要一次性支付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七)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要及时收集好证据,与校外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举报投诉电话: 6272676 6221826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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