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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4-29     来源:
 

2018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工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为全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在2018年度全市教育工作群众满意度电话随访调查活动中,我县位列第一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优化教育惠民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教育三级诉求机制,实现惠民服务触角延伸,建立完善了县级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和校级惠民服务站。进一步提高了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对全县116所中小学及较大规模幼儿园教育惠民服务站实行挂牌服务,共悬挂教育惠民公示牌912块,对服务范围、工作职责、服务人员、市县校三级教育惠民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进行公开,保证服务电话信息畅通。围绕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利和优质服务,县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在2018年五、六月份和九月份,向全县家长发放90000多张教育惠民服务卡,向社会公开了校长、教管办主任、县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服务电话和群众诉求热线电话,进一步拉近了学校与群众的距离,实现了群众诉求“零跑腿”。

推进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共同推进”的原则,围绕放管服改革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政府部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深入实施目标、清单、项目、底线、协商、风险和价值七项管理制度,依法管理、管住底线、优化服务、愿景驱动。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在学校内部建立以办学理事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教师委员会、办学章程和党组织核心为主要内容的“四会一核心一章程”治理架构,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局面。

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贯彻落实《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所有“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五步法定程序,确保了程序正规,决策合法。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相关提案和建议。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作为推动教育工作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一般提案专人办理,重点提案集体研究决策,专题部署推动,定期汇报进展情况,确保提案办理百分百及时、百分百满意。

保密工作。20185月组织完成全县教育系统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按照省、市、县保密机关对行政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的要求,安装中孚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系统并研究投用,推动实现了重点科室、重点部位保密自工作动态化、常态化、信息化管理。

依法行政方面。组织完成局机关27名干部行政执法考试报名、市级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考试工作,8人顺利通过省行政执法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证,17名在职干部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资格,为下步依法治教和综合执法等工作奠定了基础。

加强局机关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依据,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参与率100%,过关率100%。发挥互联网在线学习平台优势,组织教育系统职工注册学习《良法》APP,以考促学,增强学法效果,提升法治意识,加强依法治教、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教育水平。将法治教育作为“七五”普法的关键一环,不断拓宽法治教育途径和载体,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中,全县教育共有72501人获得“宪法小卫士”称号,昌乐县教育局荣获潍坊市优秀组织奖。在教育部组织的第二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活动中,我县荣获最高级别杰出组织奖。我县共有53所学校,其中杰出组织奖22所,优秀组织单位奖13所,组织单位奖18所,58758名学生分获一、二、三等奖。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方面,个别同志对其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程序不严格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下步,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勇于担当作为,扎实落实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等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动昌乐高质量发展、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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