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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顺利通过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1-03     来源:
 

近日,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昌乐县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认定意见的通知》(潍语委字〔20198 号),我县顺利通过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

20191210日,潍坊市政府办公室、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文明办、潍坊市语委组成验收组,对昌乐县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期间,查阅了县级语委档案材料,然后评估团分三组,对昌乐县3个乡镇(街道)8个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制度建设、环境建设及长效机制四个方面进行了实地考察。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验收。验收组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起点高,要求严,档案资料规范,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到位,宣传方式多样,营造了具有鲜明时代和地方特色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实现了“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的工作目标。

近年来,我县在2017年顺利通过国家三类语言文字城市验收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向乡镇(街道)延伸,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全县各镇(街、区)以本次验收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机制。县语委办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将县域普通话普及验收工作、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紧密结合,有效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通过“推普周宣传”、“啄木鸟活动”、“书法比赛”、“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机制,彰显特色,建立健全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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