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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结果送达公告(潍坊广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1-27     来源:
 潍坊广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已经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关于的钱培文工伤认定,我局已经做出工伤不予认定结论(鲁370725不予认定(2025746号),认定结论为:钱培文的死亡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属于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现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昌乐市民服务中心一楼22号窗口(昌乐县洪阳街1069号)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对本认定结论不服的,如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昌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昌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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