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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昌社保先催送公【2026】001号)

发布时间: 2026-07-31     来源:

昌乐货好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5MA3UP6WX68
  法定代表人:张玉龙 
  联系电话:1860673752、15689196888
  单位地址:山东省昌乐县宝城街道新城街3486号
  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职工韩连美(身份证370725********1470)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我中心于2026年7月28日向你单位邮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昌社保先催[2026]04号)》,因你单位无人签收,多次拨打电话也均未接听,也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人员,现依法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昌乐货好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韩连美,身份证370725********1470,于2022年3月27日14时10分左右在滨州市博兴县兴福镇山东鑫丰源公司装货盖篷布时不慎摔落,导致摔伤。2022年3月27日被送往博兴县中医院。诊断为双侧跟骨(开放性)骨折。2023年4月7日被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乐人社工伤认字〔2023〕107号)。
  因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参保缴纳工伤保险,也未及时向该职工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该职工于2026年7月28日向我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医疗待遇137398.57元(工伤医疗费132388.03元和伙食补助费5010.5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中心现向你单位发出催告通知书,要求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向该职工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如你单位在上述期限内已按时足额支付,请在上述期限内告知我中心。如你单位在上述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支付,我中心将向该职工先行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同时依法取得你单位偿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同时报请社会保险行政执法部门,将你单位列入重点监控单位,依法查处你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并追究你单位相关法律责任。
  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工伤保险科联系。
  联系电话:0536-8018156
  

  

  

  昌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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