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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支付依法追偿决定书的送达公告(昌社稽偿〔2026〕第02号)

发布时间: 2026-09-01     来源:
 昌乐货好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25MA3UP6WX68

法定代表人:张玉龙 联系电话:18660673752 15689196888

单位地址:山东省昌乐县宝城街道新城街3486号

你单位职工韩连美370725******1470,于2022年3月27日14时10分左右在滨州市博兴县兴福镇山东鑫丰源公司装货盖篷布时不慎摔落,导致摔伤诊断为双侧跟骨(开放性)骨折。2023年04月07日被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乐人社工认字〔2023〕107号)。因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也未及时向该职工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该职工向我中心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

我中心依据韩连美提出的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依法于2026年8月25日向该职工支付了工伤保险待遇137579.87元,大写:壹拾叁万柒仟伍佰柒拾玖元捌角柒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追偿决定书》之日起的10日内将上述款项偿还至昌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指定账户,并将还款存根联(回执)复印件递交至昌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保险科(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943室)。逾期不偿还的,我中心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进行追偿,届时因追偿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及逾期偿还的利息损失等也由你单位承担。

如对本决定书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基金账户名:昌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乐支行营业部

账号:233801716056

联系电话:0536-8018156

 

昌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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