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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9     来源:
昌乐县各用人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66号)文件规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的作用,现就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我县参保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按照每招用1人给予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二)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单位、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二、申报方式
  线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服务大厅→单位网上服务大厅→社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申报。
  线下申请。非劳务派遣企业线上申报有困难的可线下申报。劳务派遣企业需线下申报,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三、资金拨付
  补助资金由经办机构审核后,直接发放至用人单位对公账户。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经企业确认及授权后,可将资金返还至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四、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规定时间内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6-801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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