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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人社局实施“三步工作法”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效能

发布时间: 2023-11-14     来源: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调处劳资纠纷、维护职工权益的首要途径。今年以来,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动履职,实施“三步工作法”,着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效能。

普法宣传超前一步,把好源头治理“第一关”。一方面,仲裁员走出仲裁庭,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流动仲裁庭,组织普法沙龙、普法讲座等形式的普法宣讲活动,将案件处理与普法教育有机融合,让企业法人代表、劳资人员和职工,更多地了解人社政策。在此基础上,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内部沟通协商机制,主动开展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另一方面,利用“政府开放日”等活动,不定期邀请企业走进仲裁庭观摩庭审,结合案件审理,让相关企业 “沉浸式”“体验式”接受普法教育,达到“审理一起案子,教育一个群体”的效果。

畅通渠道深入一步,下好多元调解“关键棋”。一是利用好全国“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与县法院实施“总对总”在线调解,着力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二是以仲裁院入驻县矛盾调处中心为契机,发挥咨询解答的前导作用,引导职工和企业柔性解决争议。今年调解成功结案194个案件,涉及金额952万元。三是积极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各镇街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在用工较多的企业建立调解委员会,搭建起“一站式”调解平台,使职工维权更加顺畅。2023年1月,积极争取朱刘街道获得全国劳动争议“金牌调解组织”,获人社部等四部门通报表扬。

    暖心服务靠前一步,答好提升效能“新答卷”。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诚信服务”理念,坚持调解为先,通过“拉家常”“送法进家门”等方式,努力降低职工的维权成本,让职工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更贴心的服务。今年以来,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0%。同时,推行要素式办案、实行案件简繁分类,案件办理速度大幅提高,70%的案件在30天内结案,按期结案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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