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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发布时间: 2024-07-18     来源:

政策内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政策时限:即时办理

申领条件: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员,符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

申报程序: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到镇街人社所办理待遇领取登记,工作人员通过系统批量核定,上传后台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通过社银直连发放。

办理渠道:各镇(街、区)人社所

政策咨询:昌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居民养老保险科。

联系方式0536-629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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