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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严厉查处环境污染企业 坚决守住生态环保底线

发布时间: 2020-04-23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按照全县“重点工作攻坚年”动员暨“聚焦高质量奋力新赶超”大讨论总结大会要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守住生态环保底线,确保县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4月13日凌晨3时,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在排查涉水企业过程中发现一企业存在通过暗管偷排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立即依法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采访】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高春平  

  我们立即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取样送检,要求该企业立即整改,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同时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后续将全程跟进检查督导,防止后期污染问题死灰复燃。该企业负责人也表示积极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采访】某建材企业负责人  

  通过本次执法检查,发现了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企业也看到了在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结合执法要求,做到安全生产,无污染生产,在检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我们企业会尽快落实,争取最短的时间内整改完成。  

  为确保昌乐县大气、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加强对全县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现场监管,通过白天排查、蹲点检查以及突击夜查的专项检查活动,定期对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采访】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高春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设施不正常使用、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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