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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教体局开展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 营造学术诚信氛围

发布时间: 2020-06-09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文明委〔2018〕4号)精神,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方案各项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工作台账,对论文造假、考试作弊等诚信缺失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重视政策宣传。自专项治理以来,教体局通过教育公众号、教师培训、学校诚信教育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号召并引导师生们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有效遏制了评先树优中的论文及课题弄虚作假等不良学术行为的发生,杜绝了考试违规问题的发生。

强化专项治理。治理范围:我县将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加强对教师、学生的诚信教育。主要包括教师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各类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省市要求参评的相关专业论文,各课题组的结题论文或研究成果,各教研室、教科研机构的课题或有关教育的研究成果;由政府组织的各类考试,主要包括高考、成人高考、成人自考、中考、公务员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以及其他由政府组织的考试。

治理内容: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行为,在他人论文的基础上进行伪造、修改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在考试现场被发现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以及由他人代考、代他人参加考试等舞弊行为;伪造、涂改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资格的行为;考试组织过程中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行为;在各类笔试、面试中透露试题、评分标准等行为;阅卷或者面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

确保治理效果。从四个举措入手,强化监督和治理。一是着力构建制度、监督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二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自律水平,着力形成道德自觉;三是加强制度约束,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学术行为;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不断进行提醒警示,强化监督约束。

专项集中治理行动将持续到2021年底。通过三年的持续攻坚,真正确立起学术诚信意识,提高考试诚信自觉性,使论文造假、考试作弊等诚信缺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市教育系统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诚实守信、重信守信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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