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持续优化仲裁服务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昌乐县持续优化仲裁服务,在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发挥法治服务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今年以来,按照“调解为主、裁决为辅、柔性化解”原则,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30起,案件办理整体提速30%以上,减少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仲裁负担。
一、构建“四位一体”调解体系。按照“四室两庭”标准建设省级标准化仲裁院,大力构建案外调解、立案调解、庭中调解、裁前调解“四位一体”调解体系;在全县8个镇街建立调解中心,规范设立标准、工作制度和运行流程;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在企业和社区开展法律宣讲、政策咨询、矛盾排查、纠纷化解等工作;培树朱刘街道成为全国“金牌调解组织”,以点带面推动全县340多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健康发展。
二、创建“一站式”维权平台。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将县仲裁院打造成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中心,实现服务内容、业务流程、办事依据等“一揽子”公开,咨询、立案、答辩、庭审、调解等有关事项“一站式”完成;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当场立案,对欠缺非主要立案材料的容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实现“快车道”办案,缩短了当事人的维权周期;实行案件分流,根据案件标的大小、繁简程度分别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确保简单案件快速办、疑难案件加速办,仲裁案件结案时间由45天压缩至平均30天左右。
三、健全“1+N”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多元共治格局中的牵头抓总作用,联合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开展争议预防和调解,联合司法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联合法院研究法律适用相关问题,推动县仲裁院、县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立案、裁审等方面的衔接;健全劳动争议在线诉调对接,推动县仲裁院、县法院“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引导劳动者通过全国劳动争议调解平台“简、准、快”申请调解,调解服务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实现“少跑腿”“不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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