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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5-17     来源:
 为扎实做好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根据县委、县政府在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和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的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体育事业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把公开意识融入体育事业工作全过程,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对体育事业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目标要求

加强体育信息公开,做好中央、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和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三、公开事项

(一)落实权力运行公开。推进审批信息公开。公开审批事项清单,建立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业务科)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对本单位的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对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深化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提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建立健全意见与建议的收集、回应和处理机制,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公开程序。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业务科) 。

(四)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建立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和归档等环节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文本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中各步骤出具的文书和有关情况记录备案工作,力求避免因未答复或超期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业务科) 。

(五)其他上级要求公开的事项。(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夯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基础。做好体育公开工作意义重大,各责任科室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责任心,按照职责分工,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严格程序,规范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各项信息公开之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并做好深入解读的工作预案。公开后,要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三)加强培训,夯实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公开工作的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体育工作人员公开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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