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问题
来信内容:

近日,昌乐县交管部门加大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公民的自觉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但在整治过程中,我发现,交警只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而对电动车后座乘坐人员却视若无睹,默许了只要不是驾驶人就可以不用戴头盔的行为,即使电动车上乘坐了两个人、三个人。 我认为此政策严重背离了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的初衷,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未佩戴头盔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坐人同样都可能受到伤害。 所以我建议,要么一视同仁,只要是驾乘电动车,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坐人,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要么都不强制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这样才会使我们交管部门执法更有公信力。

2024-03-16 15:24:36 **宇
信件回复:

公安局 于 2024-03-22 14:00:56.0答复: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因目前无关于电动自行车乘车人佩戴安全头盔的相关文件要求,无法对其进行处罚。感谢您对昌乐交通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已安排各执勤人员在查处非机动车驾驶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同时,劝导乘车人要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状态: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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