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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423391X/2026-01454 | 分 类: | 检查计划及方案 |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6年05月22日 |
| 标 题: | 昌乐县2026年度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及方案 | 文 号: |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2026年度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及方案 | ||
昌乐县2026年度放射诊疗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及方案
2026年度,昌乐县卫生健康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围绕监督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监督”工作要求,深入贯彻护卫健康工作理念,全面持续推进放射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规范我县放射诊疗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和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掌握全县放射诊疗工作开展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可行性措施,加强监督指导,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促进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完善各项放射防护管理制度,落实相关规定要求,规范放射诊疗行为,提高放射防护管理水平,保障从事放射诊疗的医务工作者、患者、受检者和相关公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工作范围
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
(二)工作重点
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情况。
1.《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情况;
2.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3.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设备放射防护检测、设备性能检测情况;
4.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5.放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
6.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和防护知识培训情况;
7.放射诊疗场所辐射危害警示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温馨提示及通风设施等情况;
8.放射卫生档案管理情况;
9.其他相关情况。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工作组织。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并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推进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动。
(二)广泛宣传培训。通过召开启动会议、专题培训等方式及时安排部署,将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目标要求等传达至辖区内全部放射单位,并结合实际组织专业培训及宣传。
(三)加强业务指导。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要对照方案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积极落实问题整改。加强对开展放射诊疗单位的监督监管,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科室进行业务指导包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风险隐患。
(四)严格督导抽查。本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县级复核审查、市级督查、省局抽查的方式进行。市疾控中心监督所也将适时对我县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对督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县卫生健康局结合我县实际,对照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进度,制定辖区内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指导自查时间表,并召开启动会议部署动员,组织专项培训学习,明确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及工作标准,确保专项行动切入点精准,高标准启动。
(二)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治阶段(6月至7月)。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科室按照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指导辖区内开展放射诊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自查自纠时应对照附件2内容逐项进行,并在放射卫生监督员的监督、核查、指导下填写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填报内容应客观、真实。附件2填报工作须于6月30前通过链接线上完成,纸质版交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科留存。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纠立改,所有问题须于7月20日整改完毕。
(三)抽查督导阶段(7月至8月)。我县将组织专家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视情通报督导抽查情况。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于7月1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至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科,对于未开展(含拟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但是未取得许可的,以及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或介入放射学的,需在附件1中注明。报表质量将作为专项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总结上报阶段(9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单位依旧存在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开展放射诊疗活动、部分设备未变更登记、工作场所未进行放射防护检测、放射诊疗设备未进行验收或状态检测、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落实不到位、放射防护设施不规范等问题,存在依法执业风险隐患。特别是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或介入放射学的个别乡镇卫生院,诊疗风险和安全隐患较大。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专项整治抓实抓细,解决问题,化解风险。
(二)突出服务,执法普法。县疾控中心监督科室在专项行动中要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突出做好前期自查指导与普法教育工作,并持续跟进问题整改,杜绝一罚了之。对于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和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坚决消除隐患。同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就诊者和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完善机制,巩固成效。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主体管理责任。围绕辖区内放射诊疗管理工作特点,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找准关键点、抓好切入点,探索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附件:1.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名单
2.放射防护工作检查表
3.放射诊疗设备及人员情况汇总表
4.放射卫生监督执法排查问题一览表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