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4298561/2024-00186 |
分 类: |
政策简明问答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 标 题: |
【简明问答】《昌乐县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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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
有效 |
| 标 题: |
【简明问答】《昌乐县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方案》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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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简明问答】《昌乐县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方案》 |
【简明问答】《昌乐县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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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制定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哪些?
先后召开2次会议进行研究安排,县直有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各镇街组织承接运行。县委编办多次赴市沟通对接,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先后3次征求8个县直部门和各镇街意见建议,就试点工作进行深入探讨。积极发动镇街干部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今年以来已有54名镇街干部完成证件申领。
二、《赋权清单》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镇街发展水平、区域特点、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确定8个镇街实行“一张清单”,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在省定《指导目录》范围内,优先选取发生频次高、执法程序相对简易、执法专业性要求不高的事项,编制形成《昌乐县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事项清单》,共涉及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乡建设、水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6个领域33项执法事项。
三、赋权过程中县直部门和镇街如何配合?
为确保工作连续性,赋权过渡期内执法工作开展以赋权部门为主、镇街为辅,协同开展一线执法。通过传帮带和手把手教学,现场讲解执法中的关键步骤和操作难点,提升镇街执法人员实践操作能力。过渡期结束后,赋权部门和镇街签订《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承接确认书》,镇街作为执法主体独立开展执法。
四、为保障赋权事项的落地落实,需要建立哪些配套政策?
进一步健全完善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工作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建立案件移送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告知制度、信息共享机制、执法协商与协助制度、管辖权异议解决机制等5项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赋权部门和镇街(街道)工作责任,完善运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乐县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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