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基础测绘是服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三五”期间,昌乐县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基础测绘规划得到了科学实施,“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是昌乐县建设生态宜居、富有活力的现代化高品质城市的重要阶段,加快发展基础测绘,提升地理信息服务保障能力,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政府宏观决策、应急处理、社会管理、生产力布局、资源调查规划与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公众生活等各个行业和领域提供要的保障和支撑,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支撑我县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版);
《基础测绘条例》(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财建〔2001〕923号);
《测绘生成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2009年实施);
《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发改地区〔2007〕522号);
《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国函〔2015〕92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6〕5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7号);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2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的批复》(鲁政字〔2021〕100号);
《山东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
《中共潍坊市委关于制定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的通知》(潍政办字〔2021〕85号);
《潍坊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
《昌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昌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出台目的
编制《昌乐县“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昌乐县战略利益的高度出发,紧密结合经济建设各部门、各方面的迫切需要,提出昌乐县基础测绘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明确昌乐县基础测绘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对策措施,为昌乐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测绘保障。
四、重要举措
《昌乐县“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分析了新时代基础测绘的发展形势和应用需求,明确了基础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了6项主要任务,凝练出7大重点工程。《规划》的印发和实施,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多层次、全方位服务能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测绘地理信息支撑。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常态化运维保障工作,确保测量标志使用效能。获取本区域航空影像数据和遥感数据,用于自然资源管理。持续开展基础地理数据更新工作,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建设与更新实景三维模型,满足城市规划、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改革需求。扩充平台数据范围,丰富数据内容,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实现自然资源管理智能化、数字化,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全面、科学的数据支撑。提升防灾救灾应急能力,为社会各界提供地图服务。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部门: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顾问:宋中玉
咨询电话:0536-6857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