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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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 昌乐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昌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提高《规划》科学性、可实施性,现进行《规划》草案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为期31日。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5:30前反馈至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王永春,联系电话:0536-6221567,邮寄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6号楼601室(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邮政编码:262400,电子邮箱:clkg0383@163.com。

 

 

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