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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为7351名贫困人口补贴医保110万元

发布时间: 2017-12-19     来源:传媒集团
    中国昌乐网讯(记者 赵冰 通讯员 吴小妹)今年以来,昌乐县认真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居民医保政策,实现贫困人口居民医疗参保全覆盖,落实精准扶贫人员医保待遇,帮助部分贫困人员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今年10月底,为7351名精准扶贫人员建立了人员明细台账,并全部参加居民医保,并按一档标准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为110.27万元。

  对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即个人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6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5%补偿,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包括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70%补偿;18种“特药”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不设起付标准,按40%给予补偿;对贫困人口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部分以外个人承担合规医疗费用部分,由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额承担,最高赔付额不超过30万元。

  从去年10月1日开始,社保中心简化服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配合县扶贫办、民政部门做好民政医疗救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在居民医疗保险信息软件中加载了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模块,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一票”报销,取消个人先自费再报销模式,为贫困人员取药、就医提供了优质便捷服务。今年1月至10月底,全县贫困人口普通门诊就诊8365人次,基本医保报销支付23.27万元;门诊慢性病就诊591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共计报销95.36万元;住院就诊2017人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共计报销631.46万元,商业补充险等其他保障支付41.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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