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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创新推行“一站集成”审批 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

发布时间: 2022-12-26     来源:部门供稿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双减”政策,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准入,昌乐县深入研究、主动作为,创新推行“一站集成”审批机制,通过材料集成、审批集成、监管集成,深入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全面规范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三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审批标准,实现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一、机制重构“双交流”。强化内部交流,抽调教体、科技、文旅等10个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组建审批工作团队,聚焦新的设置规定,围绕办学资质、审批许可、安全管理等三大主体要素,召开研讨会8次,解决程序性问题10个,确保材料申报审核、现场联合查验、办学许可审批、日常监督监管等环节无缝衔接、严格规范。强化外部交流,对举办者关注的材料多、跑动多、时间长等热点问题,拟定交流主题,深化政策解读,组织2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代表座谈交流,为后续优化审批服务与强化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持,共召开座谈会5次,收集意见建议12条,解答问题9个。
    二、业务办理“双告知”。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结合“一件事一次办”、“无证明城市”建设等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推进申报材料“大瘦身”,取消重复性材料、免交证明性材料、共享数据性材料、容缺承诺性材料,平均精简材料20余份,精简率达85%。培训场所标准要求“一次性告知”,破除横向壁垒,将7个部门需单独告知的标准要求进行大融合,逐条梳理优化,多张“明白纸”精简汇集成一张综合性“告知单”,进一步明确申报要求,规范查验标准,确保材料精简易用、要求清晰易懂,实现举办者一次申请、一次告知、同步准备。
    三、联审联验“双集中”。申报材料集中联审,举办者提出设置申请后,召集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对申报材料的同类要件进行一体审核,不同要件进行分类并联审核,通过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事后补正等方式,实现“一套材料”快速审批。培训场所集中联验,专业人员按照职责划分进行统一现场查验,对未达标的非核心要素通过“承诺达标”方式一次性完成整改,并同步列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对达到标准要求的,由专业人员提出评议意见后,制发《办学许可证》完成全流程审批,审批时限由改革前的80个工作日压减为7个工作日,压减率达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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