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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481/2023-98344 分  类: 供应计划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0日
标  题: 昌乐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昌乐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依据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安排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要求,结合上年度审批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全面兼顾的原则,科学安排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三、计划配置

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36.2824公顷,包含工矿仓储用地42.2082公顷,住宅用地35.1333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54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4.865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公顷,特殊用地3.3333公顷,详见附表1。

其中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住宅用地规模为35.1333公顷中,包含商品住宅用地35.1333公顷,详见附表2。区域分布上,主要集中宝都街道。

四、计划执行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按照《昌乐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充分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对优势产业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等用地做好重点保障。

(三)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网上“招拍挂”方式供地。其他以划拨方式供地的,须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财政、教体、文旅、税务、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服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各镇(街、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二)加强服务质量。紧紧围绕服务企业要求流程再造、前置服务、提高效率、加快供地。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等用地要提前介入,全程保障。

(三)加强跟踪管理强化供地计划特别是住宅用地供地计划落实情况定期调度,特殊原因确需调整计划的,及时按程序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件: 

1、昌乐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昌乐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昌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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