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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481/2023-98344 | 分 类: | 供应计划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20日 |
标 题: | 昌乐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昌乐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安排,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要求,结合上年度审批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全面兼顾的原则,科学安排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三、计划配置
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36.2824公顷,包含工矿仓储用地42.2082公顷,住宅用地35.1333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54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4.865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公顷,特殊用地3.3333公顷,详见附表1。
其中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住宅用地规模为35.1333公顷中,包含商品住宅用地35.1333公顷,详见附表2。区域分布上,主要集中宝都街道。
四、计划执行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按照《昌乐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充分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对优势产业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等用地做好重点保障。
(三)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网上“招拍挂”方式供地。其他以划拨方式供地的,须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财政、教体、文旅、税务、生态环境分局、审批服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各镇(街、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二)加强服务质量。紧紧围绕服务企业要求,流程再造、前置服务、提高效率、加快供地。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等用地要提前介入,全程保障。
(三)加强跟踪管理。强化供地计划,特别是住宅用地供地计划落实情况的定期调度,特殊原因确需调整计划的,及时按程序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附件:
1、昌乐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昌乐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