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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4298457/2026-01433 | 分 类: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专项活动 |
| 发布机构: | 县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6年09月09日 |
| 标 题: | 关于做好昌乐县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昌乐县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工作的通知 | ||
关于做好昌乐县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工作的通知
昌乐县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潍坊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潍财社〔2025〕1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昌乐县2026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补贴对象:昌乐县域内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
2、补贴条件:截止2026年6月30日,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政策累计不满三年,其中就业援助政策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3、补贴时限:2022年1月 -2026年6月。
二、补贴申请流程要求
1、请各用人单位自行下载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所需材料表格(见附件)。
2、请各用人单位在2026年9月14日-18日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昌乐县便民服务中心1楼17窗口,电子版材料同时报发送至邮箱clxrgzxsck@wf.shandong.cn。过期不再收取材料。
3、工作人员将对各用人单位申报的补贴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时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山东公共就业人才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4、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就业补助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相关信息记入全省信用信息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三、审批流程
1、初审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依托税务系统、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社保业务系统相关网络信息系统,对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就业登记信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和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同时比对市场监管、税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对申领单位及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复审
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业务科室初审后,会同财务、稽核等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有异议或一次性申请补贴人数较多、涉及资金数额较大的用人单位进行核查,核查记录作为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
3、公示
复审完成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拟发放补贴的单位信息通过昌乐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4、发放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发放补贴;有异议的,经核实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不符合条件的的不予发放。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958室)
联系电话:0536-8018136
联系人:冯莎莎18053619976、王国好13583630936
附件:
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