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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836/2022-97409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5日
标  题: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华泉解读 《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华泉解读 《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华泉解读 《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行政处罚法》于1996年3月17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自颁布实施以来,《行政处罚法》对规范市场行为、打击行政违法、约束行政权力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执法工作的深入推进,其中的规定与实践相比产生了一些不适应,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体现和巩固了近年来行政执法领域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回应了当前的执法实践需要,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定义,扩充了行政处罚种类,完善了行政处罚程序,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是当前行政机关运用行政处罚实施行政管理最直接、最权威的法律依据。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鲁政发〔2022〕3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潍政发〔2022〕3号)。

三、出台目的

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提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重要举措

《通知》共分4部分14项,明确了各项贯彻实施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组织专题学习。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处罚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广泛开展行政处罚法的宣传。

(二)严格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要求各行政机关要依法全面准确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违反法定程序快速处罚、执法权外包等问题;要健全完善管辖争议解决、立案、责令退赔、电子送达等配套制度;要严格规范非现场执法,严防监控设备沦为“罚款工具”;要坚持行政处罚宽严相济,严禁不区分情形“一律顶格处罚”或者“该罚不罚”;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解决“看得见、管不着”和“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避免采取“一刀切”方式放权;要严格规范委托行政处罚,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要积极推行网上执法、移动执法,健全行政处罚协助制度,探索开展“综合查一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合力。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调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政府和部门执法监督作用,加强行政处罚配套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纠正不当或违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昌乐县司法局

解读顾问:付廷强

咨询电话:0536-6222019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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