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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10/2020-55339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31日
标  题: 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人口发展状况。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省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0〕4号)和市政府《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潍政字〔2020〕9号)。

  三、出台目的

    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赶超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四、重要举措

(一)主要目的。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赶超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三)普查内容。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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