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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860/2023-00248 | 分 类: | 乐政办字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03日 |
标 题: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 文 号: | 乐政办字〔2023〕4号 |
内容概述: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乐政办字〔2023〕4号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工作责任,守牢防控底线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县镇两级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体谋划,将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纳入属地事项责任清单,依法科学有效防控,坚决把防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强化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建立多部门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机制,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协调配合,提高整体效能。将人畜共患病纳入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同谋划、同部署。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依法依规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街区)
二、健全工作体系,确保防控成效
(一)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聚焦动物疫病预防、监测预警、疫情报告、检疫监督等方面,建立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可追溯的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动物疫病防疫网格化管理,将防疫区域和任务精准量化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机制,积极推行“先打后补”,确保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调整优化动物防疫资金使用方向,将强制免疫补助资金支持重点逐步转向监测、流调、扑杀、净化等。(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县财政局)
(二)认真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工作。年内顺利完成县级兽医实验室省级验收考核,积极争取上级兽医实验室改造资金,提升检测和诊断能力。完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向社会公开动物疫情举报电话,对于社会举报线索,做到快检、快报、快处置。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实际情况,召集有关成员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重大动物疫情,及时发布疫情风险预警信息。(责任单位: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三)高标准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依托“鲁牧云”智慧畜牧业务支撑服务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全链条监管,建立免疫、检疫、监管、执法互为印证的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养殖环节产地检疫,严格落实屠宰环节进厂查验制度,全面开展无纸化出证(动物B证),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加强畜禽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牛羊集中屠宰,提高牛羊检疫率。加强畜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督促畜产品加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产品原料及畜产品。(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全面做好疫病区域防控工作。加快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到2024年全县所有种畜禽场均创建为市级动物疫病净化场。探索构建多种疫病净化模式,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方合作、协同推进的动物疫病净化机制。支持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创建无疫小区,维持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和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有效运行。开展人畜共患病高危职业人群筛查和行为干预,抓好人间病例监测流调、医疗救治、追踪溯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县卫健局)
三、夯实工作基础,强化防控力量
(一)保持动物防疫机构队伍稳定。完善动物疫病防控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体系建设,推动管理和技术力量下沉,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经费、业务由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足额配齐配强县镇动物防疫专业人员,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组织开展春秋两季防疫知识培训、官方兽医业务培训、采样检测培训等,提升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含防疫安全协管员)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派驻制度,配强官方兽医队伍。加强镇(街、区)兽医站建设,“十四五”期间各镇(街、区)兽医站均开展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强畜牧专业执法人员,进一步理顺行业监管和综合执法关系,促进职能衔接,确保动物卫生执法职责有效履行。提高基层防疫人员待遇,按规定落实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县综合执法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
(二)提升防疫基础设施水平。全力保障县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库、疫苗库有效运转,确保物资储备充足,更新及时。支持动物防疫领域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等科学技术示范推广,重点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净化和快速诊断等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提高动物疫病科学化防控水平。强化北岩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为24小时值班值守提供保障。加快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中心建设,筑牢动物疫病防控屏障。加强陆生野生动物重点迁徙栖息地监测站点建设,配备必要的监测设施设备和交通通信工具,确保信息及时准确通报至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
四、强化工作保障,形成防控合力
(一)建立稳定财政投入机制。将动物防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重点用于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检疫监管、疫病监测与净化、无害化处理、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明白纸、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动物防疫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屠宰、畜禽产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广大群众公共卫生意识,推动守法诚信经营,形成全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
(三)强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屠宰、经营、运输、生产、加工、储存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染疫(疑似染疫)和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责任单位: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志刚解读《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专家解读】县畜牧业发展中心疫控科科长郭洪友解读《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简明问答】《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图文解读】《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