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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4298860/2023-00265 | 分 类: | 政策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 |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1日 |
标 题: | 【简明问答】《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 文 号: | |
内容概述: | 【简明问答】《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
【简明问答】《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意见》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切实增强人畜共患病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60号)等文件。
二、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疫举措有哪些?
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机制,积极推行“先打后补”,确保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三、怎样做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
依托“鲁牧云”智慧畜牧业务支撑服务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全链条监管,建立免疫、检疫、监管、执法互为印证的闭环管理机制。
四、防疫力量怎么保证?
足额配齐配强县镇动物防疫专业人员,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组织开展春秋两季防疫知识培训、官方兽医业务培训、采样检测培训等,提升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含防疫安全协管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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