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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2-98360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8日
标  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公布实施昌乐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文  号:
内容概述: 【主要负责人解读】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公布实施昌乐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主要负责人解读】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公布实施昌乐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66号)要求,结合我县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编制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二、决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办字〔2020〕66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一是为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提供重要依据和方法,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流转提供价格指导;

二是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充分发挥地价政策的导向作用,强化土地市场调控和管理;

三是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和土地利用方式,充分发挥地价的经济导向作用,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用地流转等工作开展,促进乡村振兴和产业融合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商服用地基准地价为:25万元/亩、20万元/亩、18万元/亩,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为:14万元/亩、13万元/亩、12万元/亩,宅基地基准地价为:10万元/亩、8万元/亩、6万元/亩。

(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承包经营权基准地价为:2万元/亩、1.7万元/亩、1.2万元/亩,经营权基准地价为:1.8万元/亩、1.5万元/亩、1万元/亩。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顾问:李本玉

咨询电话:0536-6231507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昌乐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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