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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3-98257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31日
标  题: 昌乐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王新会解读《昌乐县创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王新会解读《昌乐县创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

昌乐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王新会解读《昌乐县创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防止发生困难群众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1〕106号)、《关于印发<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创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字〔2023〕32号)文件。

三、出台目的

1.制度上更加成熟定型。

2.能力上更加保障有力。

3.服务上更加便民惠民。

4.协同上更加高效顺畅。

四、主要内容

1.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完善多层次救助体系。完善全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低保边缘家庭等审核认定办法,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

3.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制定《关于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的通知》,开展慈善专项救助活动。

4. 健全县镇村三级救助工作网络。

5.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事项的审核确认提速工作。

6.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制定《昌乐县社会救助工作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对核查开展严谨、动态监管到位、公示告知完备的认定为尽责。

7. 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建立昌乐县社会救助对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制定《社会救助对象诚信承诺书》,将信用承诺相关内容告知申请或已享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家庭有关人员。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昌乐县民政局

   解读顾问:魏莉莉

   咨询电话:0536-6235201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乐县创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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