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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3-01168 分  类: 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标  题: 【媒体解读】昌乐县融媒体记者任鹏解读《昌乐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媒体解读】昌乐县融媒体记者任鹏解读《昌乐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媒体解读】昌乐县融媒体记者任鹏解读《昌乐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10月26日,昌乐县人民政府印发《昌乐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总体要求、“亩产效益”评价体系、配置机制、指导制度、保障措施5个方面,评价目标主体为昌乐县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占地3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保障民生的电力、热力、燃气及供水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一并纳入数据采集范围,但不参与评价。

按照《方案》,“亩产效益”评价将根据具体评价结果将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四类。其中,A类为综合排名前20%(含)的企业,B类为综合排名20%~75%(含)的企业,C类为综合排名75%~95%(含)的企业,D类为综合排名95%~100%的企业。每年度进行一次评价,按评价得分调整分类。对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不得享受政府有关财政性奖励政策。

“亩产效益”具体评价指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6项指标进行评价占地3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按照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销售收入2项指标进行评价。

《方案》对数据来源进行了要求,对指标和计算方法进行了说明。

政策咨询单位:昌乐县融媒体中心

解读人:昌乐县融媒体记者任鹏

咨询电话:0536-6850989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乐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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