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管理服务中心),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昌乐县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执行。
昌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昌乐县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23〕50号),进一步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关要求,以为农服务为宗旨,深入开展“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新拓展为农服务领域,着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建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二)发展目标。力争利用三年左右,实现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县20%以上的耕地,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万吨,培育流通服务示范镇1个,县镇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点达到80处以上。
二、持续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为农服务中心综合平台建设,加快构建以为农服务中心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6年,供销合作社系统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主体达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供销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村经济工作中心,各镇街区)
(四)培育多元化托管服务主体。积极推广大田作物“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模式,组织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等生产托管服务,探索推广“全程技术指导+关键环节托管”模式,延伸托管服务链条,加强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配套环节服务,形成规模服务优势。到2026年,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托管耕地8万亩以上,实施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20万亩次以上。(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工作中心,各镇街区)
(五)健全完善规模化经营服务保障机制。谋划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配套、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集中托管服务的农业片区建设。全力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质,全面推广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因地制宜创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制度。优化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责任单位:县供销社、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工作中心、水利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街区)
三、大力推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六)助推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档升级。加快推进数字化农资流通服务网络、智能农资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造、新建和整合供销系统各类网格资源,优化、提升网格效率和功能。整合农业农村、商务、邮政等部门农村物流资源,构建供销合作社县镇村三级县域新型流通服务网络。加快培育以连锁经营为主导、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县域供销合作社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流通龙头企业1家,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放心农产品进社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等工作,搭建便民服务综合平台。(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各镇街区)
(七)强化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进一步扩大仓储能力,积极参与政策性农资储备。鼓励农资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直供服务,打造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推动农资流通企业向综合服务转型,实施好“绿色农资”行动,有效促进肥药“双减”。(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区)
(八)畅通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改造县域农产品主产区、主销区、集散地市场,参与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运营管理,同时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推动农村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商业网络与邮政快递网络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供销·大厨房”、预制菜产业等重点项目,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到2026年,全县“供销·大厨房”项目(含冷链物流项目)达到8个。(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供销社,各镇街区)
(九)科学谋划重要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和储备体系。积极参与粮食应急体系建设,探索构建重要农产品应急储备体系,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根据全县重要农产品储备的种类、规模,制定补助标准,落实补助政策,强化支持保障。(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局,各镇街区)
四、切实落实措施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整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成立县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工作专班半年调度一次落实情况,每年评估一次落实情况。县供销社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供销社)
(十一)加强政策集成。落实好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的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征用、征收社有资产要按有关规定合理补偿或等值调剂。着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原则,推进社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按规定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和遗留问题处置。对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社有资产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解决方案,依法依规落实处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销社、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
(十二)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推进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建设,配齐配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委组织部)
附件:1.县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名单
2.县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附件1
县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组成人员名单
为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地落实,成立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褚光斌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王忠国 县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杨明杰 县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钟福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级)
刘金国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王玉洪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主任
张华东 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刘秋玲 县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委员、副主任
秦相江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付尝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纪文慧 县贸易促进会副会长
马 宁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一级主办
盖树杰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秦新生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德杰 县供销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吕良峰 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吴鸿翔 县税务局法制股股长
李 丽 县邮政管理局八级职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杨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县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委组织部
配强供销社领导班子,指导供销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党组织的统领作用,支持供销社深入开展“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
二、县发改局
支持供销社社有企业依法享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对供销社按计划建设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给予支持。
三、县财政局
落实支持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农业保险、政策性农资储备等资金保障;支持供销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社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持供销社深化改革,提供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咨询服务。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探索解决供销社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
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统筹存量和新增用地资源,支持供销社建设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建设。
六、县水利局
统筹水利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集中托管服务的农业片区建设。
七、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济工作中心
支持供销社参与实施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领办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布局建设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配合推广“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模式,助力提升为农服务中心功能和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水平;支持供销社社有企业争创农业龙头企业。
八、县商务局
支持供销社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搭建便民服务综合平台,落实相关政策。
九、县市场监管局
支持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指导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十、县应急局
支持供销社研究重要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和储备体系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十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调有关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提供金融政策支持。
十二、县供销社
持续巩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力量,建设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提升为农服务中心功能,领办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推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托管服务模式;抓好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县镇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点、农资仓储、农产品产销对接、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建设。
十三、县税务局
支持供销社有关企业依法享受税费减免相关政策。
十四、县邮政管理局
支持供销社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落实相关领域政策。
十五、各镇(街、区)
做好相关项目建设有关政策落实,土地流转、托管、示范点打造工作,农业规模化、社会化服务推广、完善工作。
【主要负责人解读】昌乐县供销社主要负责人王峰解读《昌乐县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简明问答】《昌乐县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图文解读】《昌乐县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媒体解读】昌乐融媒:全县“党建统领、四社共建” 工作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