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昌乐县实际,制定该计划。
二、起草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23〕50号)
三、计划目的
打造农业服务项目供需对接平台。争取党委、政府对“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机制支持,以典型引领,推进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打造农产品冷藏保鲜储运平台。落实“保障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国家战略,积极建设重要农产品冷藏保鲜收储中心,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升重要农产品品质,促进农业农民增收。
打造农产品销售流通平台。加强与电商运营等经营单位交流合作,通过“供销社+合作社”引导农民成立合作社,吸收保险、电商等机构单位的入驻,打牢“党建统领、四社共建”工作机制发展基础。
打造金融单位合作共建平台。通过“供销社+信用社”,积极吸纳各类银行,增强服务网点,提高金融服务和金融合作能力。
四、工作举措
(1)成立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作专班,与市“党建统领、四社共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互为补充、统筹谋划、合力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工作专班半年调度一次落实情况,每年评估一次工作成效。
(2)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整合相关领域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3)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三会”制度,坚定不移全面从严管党治社,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造就一支对农民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为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与上级政策的差异
一是上级提出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和巩固提升基层社服务能力,因我县供销社历经数次改革后,目前为无社有企业、无基层社现状,不具备有关条件支持做强社有企业和提升基层社能力,因此我县文中未体现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相关内容。
二是社有资产方面,昌乐县供销社无社有资产,因此我县文中未体现社有资产相关内容。
六、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昌乐县供销社
解读顾问:昌乐县供销社办公室科员杨梅
咨询电话:0536-8018828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乐县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