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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3-01430 分  类: 乐政办字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31日
标  题: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  号: 乐政办字〔2023〕24号
内容概述: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
乐政办字〔2023〕24号


各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管理服务中心),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3〕47号),进一步健全我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力文化赋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政府主导、融合发展、提升效能、促进均等”原则,有效整合县内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设施,进一步完善多类型文化场馆融合、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有效覆盖、特色鲜明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使城乡群众享受更加丰富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助力县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昌乐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统领,推动品质发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加强党对文化事业的领导,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将文化建设融入党员队伍建设等基层党建各方面。

2.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开放发展。在不断夯实县、镇两级政府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利用及保障其正常运行的主体责任基础上,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全过程,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专业性、丰富性和有效性。

3.坚持协调共享,推动均衡发展。坚持公平正义、普惠均衡原则,以推进标准化均等化为抓手,加快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差距,提高全县阅读推广、文化培训等公共文化服务公平性、便捷性、实效性。

4.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创新发展。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快推进县博物馆建设,着力构建公共文化空间舒适精美、体验感强,公共文化产品质量上乘、群众满意,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优质高效的新格局。

5.坚持科技赋能,推动融合发展。以数字化改革推进系统建设和集成应用,加快整合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公共资源,推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精准高效。

(三)主要目标

高质量推进全县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2023年全县每个镇(街、区)建成不少于1个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2024年在全县建成41处,2025年建成63处,2026年建成94处,2027年建成160处,实现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县域全覆盖。

二、建设管理

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是指以行政村(社区)为圆心,城乡居民走出家门,步行15分钟以内即可到达拥有一定数量公共文化场馆空间,并享受空间美化、功能优化、服务优质以及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的空间地域范围。

(一)场馆空间充足,载体丰富多样

每个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包含至少2个类别的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镇(街、区)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城乡书房、文体广场等公共文化场馆。

同时,文化生活圈内要拥有以下不少于3个的其它公共文化空间:向居民开放的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陈列馆、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名人故居等公共文化空间,由文旅部门认定的非遗工坊(传习所)、乡村博物馆、家庭式文化空间、游客服务中心,向居民开放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自有文体设施,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的体育健身、休闲娱乐、文化分享等。

(二)文化场景多元,内容多姿多彩

适应城乡居民对高品质文化生活期待,对公共文化场馆功能布局进行创意性改造,实现设施空间的美化、舒适化。鼓励在都市商圈、文化街区、旅游景区等区域,引入社会力量,按照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乡书房、文化驿站、小剧场等新型文化业态,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鼓励咖啡馆、茶吧、艺术画廊、DIY手工坊等新型休闲消费空间,开展多元化个性化文化服务。鼓励将创意市集、街区展览、街头艺术、音乐角、沉浸式演艺等新潮文化形式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场景,强化文化赋能,塑造年轻、时尚、活力、动感的城市气质。

(三)设施功能完善,配套充实亲民

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统一命名为“潍美·XXX村(社区)文化圈”,并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标识牌,设置信息公示栏。文化生活圈内的必备场馆应具备室内免费Wi-fi服务,其他公益性公共文化空间宜提供网络服务。公共文化场馆(空间),应结合场馆(空间)功能定位,提供阅读、演出、展览展示、培训讲座、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设备、器材等。各服务场所应配备无障碍设施,符合GB50642、GB50763的规定。文化生活圈各服务场所应提供便民物品箱、饮水机等便民设备。有条件的镇(街、区)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增加旅游推介功能,实现资源共享。文化生活圈应在上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求的系统进行注册,经审核认定后,及时在对应的数字服务平台发布服务信息和上传服务记录材料。

(四)队伍充实稳定,人员配置合理

文化生活圈内,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占比85%以上。镇(街、区)综合文化站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名(含聘用人员),配有专职图书管理员,且保持工作人员队伍相对稳定。行政村(社区)落实1名干部分管文化工作,至少配备1名由公共财政补贴的专(兼)职文化管理员。其他公益性公共文化空间,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加快完善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机制,为文化生活圈有力有序有效运行提供人才支撑。

(五)精准对接需求,服务便捷周到

整合各类场馆服务功能,强化优质文化供给,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及时发布服务信息。常态化提供场馆使用、图书借阅、培训讲座、展览展示、文体活动、数字化服务、便民服务等公共文化服务。持续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优化设施布局和资源配置,扩大总分馆制覆盖面。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必备场馆应免费开放,满足相关设施开放时间要求,实现错时开放、夜间开放,节假日延时开放,并对公众明确公示。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宜免费或优惠为城乡居民提供无差别服务。必备场馆应在“潍美文化圈”数字服务平台实现预约、点单、招募等功能,其他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有条件的宜实现场馆预约功能。开展的活动应在“潍美文化圈”数字服务平台实现活动发布、活动报名、活动参与、活动晾晒、评价反馈等服务功能。

(六)活动丰富经常,供给体系完备

建立健全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常态化活动制度,常态化提供带有地域特色的公共文体品牌活动不少于1个。每周组织文艺演出、阅读推广、志愿服务等线下文体活动不少于1次,其中大型文体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群众文体团队不少于3个,各群众文体团队组织开展、参与各类活动,每周应不少于1次(场)。要充分发挥文化能人、文化志愿者、非遗传承人、文体团队带头人和文化示范户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活动策划、团队组建、日常驻点培训等服务模式,丰富文化生活圈文体活动,并积极参加镇(街、区)以上组织的各类辅导培训、展览展示、文艺演出、评比竞赛等活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构建开放多元、充满活力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七)管理科学规范,群众满意满足

各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服务中心)要会同综合文化站制定各自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计划,科学划定建设点位,重点加强圈内设施建设和服务提供,强化各级各类资源投入,确保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按照村(社区)情况不同,差异化配置文化空间,文化生活圈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公示制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文化氛围浓厚,加强文化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文化艺术档案完整规范。每年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应在90%(含)以上。

(八)运行灵活高效,管理形式多样

正确把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关系,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确保公益性质、突出社会效益。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所需必要经费保障到位。落实镇(街、区)综合文化站对辖区文化生活圈日常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探索多种运行模式,积极发动小区物业、文体团队、文化能人等参与文化生活圈服务运营管理。鼓励探索建立文化议事会,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运行、自我服务。完善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灵活高效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为文化生活圈有力有序有效运行提供人才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服务中心)在推进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昌乐县2023—2027年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规划》,建立工作落实台账,尽可能把各类公共文化资源纳入支持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发展上来。组织、宣传、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体育、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相关责任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合作,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各综合文化站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落实资金保障

各(街、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服务中心)要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开展绩效评价。发挥政府投入带动作用,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提供场所、捐赠物品、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备等途径,支持文化生活圈建设。

(三)开展星级评定

文旅部门结合对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考核验收,开展星级评定工作,重点围绕“场馆空间充足、人文场景时尚、设施功能完善、队伍充实稳定”等八个方面情况,将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评为五星、四星、三星三个等级,进行统一编号、备案、命名和授牌。

(四)强化督促指导

将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纳入重点督导事项,列入文旅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调度督查。文旅部门要建立健全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与服务情况需求反馈、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附件:1.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星级评定标准

 2.昌乐县2023—2027年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规划

 

 

                       昌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31 

【主要负责人解读】昌乐县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吴传平解读《昌乐县推进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

【专家解读】昌乐县文旅局二级主任科员唐宗武解读《昌乐县推进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

【简明问答】《昌乐县推进城乡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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