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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676/2021-97245 分  类: 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解读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0日
标  题: 【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 文  号:
内容概述: 【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

【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


2021年1月18日县政府印发了《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近日,县住建局召开政策吹风会,相关负责人对《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利强同志介绍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及相关内容。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国家和省市对排水工作的规定不断完善,粗放式城市排水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排水管理办法,加强城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系统运行、提高排水防涝能力、改善城市水环境。为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需要,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潍坊市城区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潍政发〔2020〕13号) 我们根据文件精神制定了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乐政发〔2021〕2号),已经于今年1月18日印发,自2月17日起正式实施。

二、法律依据

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潍坊市城区排水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共分6章,包括总则、规划建设、排水许可、管理与养护、监督检查、附则。

(一)总则。主要是明确制定依据,阐述城区排水、排水户、排水设施含义,规定适用范围及县排水主管部门、街区职责分工。

(二)规划建设。主要是明确城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程序,规定排水设施设计、建设、接入验收相关要求,特别强调城区排水设施实行雨污分流,禁止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混接。

(三)排水许可。主要是明确审批服务部门核发排水许可证书且不得收费,要求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工商个体户应当办理排水许可证书,并对排水许可证书办理所需资料、核发条件、办理时限、有效期限、撤销注销等具体流程作出详细规定。

(四)管理与养护。主要是列明排水户排放污水限制条件和前置要求,明确排水设施安全防护范围,规定排水主管部门、养护维修单位、排水户责任分工,要求排水主管部门和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五)监督检查。主要是规定排水主管部门应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置违法排水、井盖丢失破损等举报投诉;明确排水主管部门检查措施,列明雨污混接等违规行为处罚情形,规定养护维修单位履职相应责任。

(六)附则。主要是规定本办法自2021年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2月16日。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利强同志就《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回答了现场提问

:办理排水许可的流程是什么哪些行业领域需要办理排水许可?

田利强:根据《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工商个体户应当办理排水许可证书。

办理排水许可证书的排水户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应当如实提交下述材料:

(一)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二)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三)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四)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五)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六)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具体办理地点在我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办理。

: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田利强:符合下述条件的,由县审批服务部门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二)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作业需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已修建预处理设施,且排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是多久?是否是永久有效?

田利强: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为5年。因工程建设需要向公共排水设施临时排放污水的,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由县审批服务部门根据排水状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施工期限。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在有效期满之日起30日前提出申请。县审批服务部门应当依据申请,在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长5年。

值得注意的是,排水许可是可以撤销的,根据《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排水许可:

(一)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排水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排水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排水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排水许可决定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排水许可的其他情形。

排水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水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文件关联】昌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乐县城区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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