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失业职工创业培训承接机构综合评审公告
一、评审主体
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参与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相关政策规定资格条件,且已完成昌乐县2026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备案的机构。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三家备案机构,承担昌乐县失业职工创业培训项目。
三、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评审、择优确定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规范开展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科学高效。
四、报名及评审相关要求
(一)资格条件
参与评审的培训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培训场所、专业师资团队、完善教学设施及健全管理制度,符合创业培训备案管理要求,无违法违规经营、培训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报名材料
1.机构营业执照、办学备案证书等法定资质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师资团队资质及从业证明;
3.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佐证材料;
4.过往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开展情况及服务成效说明;
5.诚信经营承诺书及无违规失信记录声明。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请在2026年06月18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至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综合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机构报名及参与评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2.参与评审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审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县公共就业服务相关项目。
3.评审结果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承接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
联 系 人:刘学祥
联系电话:0536-8018123
昌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