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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4298561/2025-03708 分  类: 政策简明问答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标  题: 【简明问答】《2025年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文  号:
内容概述: 【简明问答】《2025年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简明问答】《2025年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分哪些批次?

分三个批次依次分配学位:第一批次为在城区购房有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已入住且有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的;第二批次为城区户口(非空挂)在城区无房产的;第三批次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有合法稳定就业或经营证明的。

二、非城区公办学校如何招生?

由各镇(街、区)中心校协调,家长通过招生报名系统选择“非城区公办学校报名信息采集”进行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家长通过招生报名系统选择志愿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结果当天公布。一经确认,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招生。

四、随迁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凭父母合法稳定就业或经营证明报名,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使用有效房产的就近入学;使用就业材料的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享受同等对待。

五、残疾儿童少年如何保障入学?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安排轻度残疾儿童;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不能到校的实施送教上门。家长需持相关材料带子女到昌乐县特殊教育学校进行评估,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

【文件关联】2025年昌乐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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